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發布《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燒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該意見適用于浙江省新(遷)建、改擴建生活垃圾焚燒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對生活垃圾焚燒產業環境準入指標中活性炭噴射量、袋式除塵器過濾風速、煙氣排放標準等做出要求。
9月9日,生態環境部正式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包括總體要求、工作目標、實施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管理、開展核算報告核查、實施配額管理、保障措施等共6部分內容、13項重點任務。
太原市人民政府8月28日印發《太原市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聚焦細顆粒物和臭氧濃度協同控制,統籌推進產業、能源、交通運輸、城鄉建設、農業等領域綠色低碳轉型,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減排。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浙江省申請節能降碳專項和污染治理專項202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項目的公示,長興宸興環境有限公司長興縣生活垃圾焚燒熱電項目(一期)等104哥項目入選。
日前,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以高水平保護促進中部地區加快崛起的實施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從加快推動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持續深化大氣污染治理等7方面提出了19條具體任務,為協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綠色低碳發展、加快建設美麗中部提供支撐保障。
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國家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2024年,限制類和淘汰類)》(征求意見稿)。本次征求意見的限制類和淘汰類《目錄》共有20項技術,其中限制類 7項,淘汰類13項,涉及除塵、脫硫脫硝、VOCs治理等大氣污染防治細分領域。
海南省發布《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編號:DB46/622-2024),實施日期為2025年2月1日。標準適用于以燃煤、燃油、燃氣以及生物質為燃料的非發電蒸汽鍋爐、熱水鍋爐及有機熱載體鍋爐、層燃爐、拋煤機爐。燃煤鍋爐、燃油鍋爐、燃氣鍋爐、燃生物質鍋爐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為10/35/50mg/m3,10/20/50mg/m3,5/10/50mg/m3,10/35/50mg/m3。
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印發《大同市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大同市將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
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快推動特種設備更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推動鍋爐更新,對達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燃煤鍋爐、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下固定爐排式生物質鍋爐、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區域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等列入限制類的鍋爐,支持使用單位開展更新改造,鼓勵采用各類熱泵機組進行替代。對對運行效率低于《鍋爐節能環保技術規程》(TSG 91—2021)能效限定值和《工業鍋爐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24500—2020)能效2級的工業鍋爐,支持使用單位開展更新改造,一體化提升安全節能環保水平。
為高水平推進首批國家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城市建設,浙江省湖州市生態環境局起草了《湖州市國家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目標到2026年,減污降碳協同“四梁八柱”基本構建,碳排放強度下降與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協同推進取得明顯成效,減污降碳協同指數位居全省前列,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上工業增加值比重達到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至26%,所有區縣通過省級減污降碳試點驗收,形成20個以上減污降碳典型案例。